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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程之约定

记得初学java,彻夜学习马士兵老师的教程,讲到struts 2时,马老师说道,真实的项目开发,命令约定非常重要。当时太年轻,并不明白这句话的真谛,但是还是默默记在心里。等到真正参与项目了,见识了很多因为不约定或者约定不一致而引发的争吵和矛盾,也见识了很多拥有优雅简练的约定的很棒的项目。有很多吐槽,这里就不说了。只是总结一下自己的经验吧。

1. 约定必须面面俱到

从项目的架构,到各种实体的命名,包括模块,文件,类,对象,变量,方法,注释的格式,等等,凡是开发人员参与的东西,必须都有约定说明。比如,所有的数据库访问对象都必须放在models目录下;所有的标识符必须用驼峰式。

比较专业的程序员,一般都会遵循已有的项目风格,比如,虽然没有命名约定,但是,他会至少参考一下已有代码的命名风格,然后开始写自己的代码。虽然他的风格会和其他的人不一样,至少他是有自己的风格的。但是,总是会有很不负责任的人存在,而且不在少数,他们的风格是,没有风格。高兴注释就注释,不高兴就不注释。有时候变量是驼峰,有时候是下环线。所以,面面俱到是非常必要的。

2. 约定必须简洁

为什么要简洁?只有简洁的约定,才能被人所接受。

我亲眼见过繁琐约定的诞生,甲说,命名用驼峰式吧,乙说,数据库对象的名词应该用下环线比如 user_model,然后领导说,两种综合一下,于是一个约定诞生了。 可是真的有必要吗?

这个时候,一个独断专行的约定指定人,可能比一个爱接受建议的,更好。

3. 约定必须死板

不遵守约定的代码,对不起,请改了之后再提交。
你觉得有个好建议,希望加到约定中,对不起,请接受现有的约定。

当然,应该一定的周期,更新约定,但是不宜频繁。

4. 必须要有人监督约定的实施

再好的约定,没人监督,都会沦为废纸。人都是有惰性的,不要相信自觉。至少,在程序员素质良莠不齐的项目组里,一定要有明确的人来监督实施。

以上。